Chapter 12
我是个很热血的人,总是莫名其妙把日子过得很热血。
为了提供沈佳仪“非参考书版本”的解题过程,我迷恋上狂解数学题目,而我在解答之外的乐趣,就是在纸条上乱写没营养的笑话夹在参考书里,然后下次沈佳仪再将参考书递给我的时候,里面就会有沈佳仪版本的纸条。
一来一往的纸上对话,让我每天都过得超有精神,都有一点简单的期待。
我通常在隔天某堂下课时间,跑到社会组的和班教室找沈佳仪,将我辛苦悟出的答案递给她。因此阿和、廖英宏跟我,常常会因为不同的理由,在沈佳仪教室前不期而遇。
“那个,柯腾你来做什么啊?”廖英宏的介意全写在脸上,但还是勉强笑道。
“来送数学解答的啊。”我笑笑,自信就是要用在这个时候。
“什么数学解答啊?”阿和介意到直接伸手拿起我手上的参考书翻翻。
看见纸条,阿和脸色一变,廖英宏也突然变得表情怪异。
沈佳仪走出来,笑笑拿回阿和手中参考书。
“都解完了吗?真有效率。”沈佳仪总是一脸阳光。
“下次挑难一点的题目给我啦,我这个人啊,一直解太简单的题目会变笨。”我得意洋洋地说。
“喂,你是说我很笨吗!拜托你以前的数学可是我教的耶!”沈佳仪没好气。
阿和跟廖英宏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,完全不能理解个中奥秘。
于是我挥手离去,并不加入自讨没趣的四人对谈。临走前我颇有深意地看了沈佳仪一眼,贼兮兮地用嘴型说道:“真、有、行、情!”令沈佳仪气得一直瞪着我。
“紧张吧你们这些人,越紧张就越藏不住喜欢的尾巴。”我奸笑。
几乎每天晚上,只要没有补习我就会留在学校念书,连晚饭都在学校侧门对街的面店简单解决,有时还会帮沈佳仪买晚餐。
沈佳仪有时自己开一间教室念书,有时跟她姐姐一起窝在同一间教室。
但我总是非常有耐性,我几乎不去找沈佳仪聊天,一个人乖乖地啃书。除了与沈佳仪每天交流的数学研讨外,我常在空荡荡的一楼国中部教室里朗诵英文课文,然后将化学讲义背到熟透,连外星人发明的物理我都因为时间太多太无聊,被迫算了好些题目。
然后,当墙上的时钟走到八点的时候,沈佳仪就会带着一盒饼干出现,这时她已不再用原子笔刺我的背,而是直接走到我面前,笑笑坐下。
“你有想过以后大学要念什么科系吗?”
“还没认真想过,我们现在才高一吧,沈佳仪,你别老是那么成熟。”
“订下一个目标,念起书才会特别有意义啊。可是我自己也还不清楚,可能是台大外文吧,但这个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怎么选所以暂时决定的。你呢?如果要暂时定一个目标的话?”
“……你有什么好建议?”
“你知道证严法师的慈济医学院快要筹备完成了吗?”
“啊?杀……杀小?”
“你可以去念慈济医科啊,花莲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,你一向都很善良,骗不了我的,我觉得如果你去念医科,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呢。”
望着沈佳仪闪闪发亮的眼睛,我的拳头可没应景地握了起来。
医学院……还有比这种爱情更激励人心向上的吗?死板的父母该清醒一下了,别老是停在恋爱阻挡课业的旧思惟,快点督促你们贪玩的小鬼头谈场热血K书的奋斗式爱情吧!
后来,我无聊到数学参考书上的每一题都演算整整十一遍(这个次数我至今耿耿于怀,不能或忘),英文课文朗诵到都快烧刻在脑纹里。毫无意外,我第一次高中月考就来到自然组全校第九名,英文跟国文都是全校最高分,震惊了我那一群好友、还有持续担任忠班导师的赖导。
但沈佳仪更霹雳,一举拿下社会组第一名,上了司令台从校长手中领取奖状。
“妈的,总有一天我也要上台,跟沈佳仪一起领奖。”我叹气,看着司令台。
那意味着,我可得拼到全校前三名才行啊……如果真有那一天,以我超频太甚的脑力,一定会脑内暴浆,少年中风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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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我常常晚上留校的关系,总是跟我一起骑脚踏车回家的许博淳早发现了我的异常,后来看在我强烈推荐的“成绩好像可以变好”的分上,许博淳也开始晚上留校念书。
我必须说,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,却饱满了更多的友情。
许博淳是我求学时期最好的朋友,我们两个大男生之间存在了太多让人张大嘴巴的巧合。就在许博淳决定一起夜间留校后,便发现他最新喜欢的女生,竟然也跟着她的姐姐留在晚上的学校念书。
“留校念书真的是……一件非常好的事啊!”许博淳呆呆地看着教室里的她。
“没错,耍帅装酷把妹的时代已经不流行了,现在用功读书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!用功!再用功!”我拍拍许博淳的肩膀,两人都很振奋。
巧合不只如此。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,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,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“三角窗”的家庭式简餐店外,巴望着想吃点东西。
一进去,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。
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,是有够老旧、属于六年级生的“勇猛拳击” ,没有很多粉丝,却让我跟许博淳迷恋不已。勇猛拳击,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,如果用右手“拇指加食指加中指”会聚成一个鸟喙样,在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,主角就会使出“彗星拳”必杀技,难度非常高,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器的按键来比赛,设定“1+1”后,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(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)。
“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?”许博淳大惊,虎躯一震。
“没办法了,只好挑他几场!”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,投进机器。
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,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,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,坐在游戏机前开揍,揍到一毛不剩地离开。
某天晚上,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,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钩敲着铁门恐吓,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人。
“不行,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,又浪费钱。”许博淳啧啧。
“可是我们才高中,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,吼!拜托!”我倒是很乐。
“但也不能太超过,我们来规定一下,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,一个人的时候不行,免得太沉迷。”许博淳正经建议。
“也是,这个游戏很恐怖,程序里头一定有诅咒。”我同意,击掌。
此时,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,顺着熟悉的“习惯”路线,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。我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。
在“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,谁就提早出局”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,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。
“许博淳,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?”我试探性地问。
“对啊。”许博淳。
“尽管如此,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,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,千万不要跟阿和说。嗯?”我伸出手。
“没问题,你爱上了他姐姐吗?”许博淳乱讲,伸出手。
两人击掌。
“不是,是沈佳仪。”我笑笑,爽快说道。
“……”许博淳有些吃惊的表情。
“你不必跟我说,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欢沈佳仪对吧!”我哈哈一笑。
“算你对了。天啊,你们干吗一票人都喜欢沈佳仪?”许博淳不解。
“千千万万,不可以跟阿和讲喔。”我微笑,挥手。
我们分开的瞬间,我的脸简直笑到歪掉。
许博淳一向跟阿和很要好,这种恋爱大事是不可能不透露给阿和知道的。我故意跟许博淳泄漏自己的心底事,就是想让许博淳帮我带个话。
认真说起来我可是个狠角色,阿和也该发现我跟沈佳仪的交情非比寻常,如果阿和百分之百确定我喜欢沈佳仪后,一定会加快“追”沈佳仪的脚步。如此一来,这位强敌就会一脚踏进沈佳仪的“绝对禁区”!
“糟糕,我会不会太奸诈了?”我看着月亮。
“不会,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。”月亮说。
“不客气。”我竖起大拇指。
爱情部落 —— 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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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是一个开始,*
*也是一个结束。*
这是我写作的第9年。
尽管在近期的文字少得很,然而我却没有忘记最初写作的热诚,理由。
当初搁下《这,是爱吗?》,是因为我忽然发现我有文字、表达上有进步。
我将这份离开,象征为一种成长。
我想透过故事。
表达某个角落,那些人的情感。
他们在社交平台上的抱怨、感叹、...
5 yea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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